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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道

舊天星鐘樓重置毋須用原機械鐘 政府違清拆承諾

中環新海濱3號商業地上周以508億元批予恒基兆業地產,成為本港最貴商業地。項目包括要為政府重置15年前清拆的天星碼頭鐘樓,不過政府表明發展商毋須使用當年保留下來的機械鐘,違背當年的承諾。

中環新海濱3號商業地上周以508億元批予恒基兆業地產(恒地),成為本港最貴商業地。項目包括要為政府重置15年前清拆的天星碼頭鐘樓,不過翻查賣地條款,政府只要求發展商興建一座高25米的「時間裝置」鐘樓,無具體規定其外觀設計、用料等。 政府亦表明發展商毋須使用當年保留下來的機械鐘,違背當年的承諾。恒地沒有回覆會否使用舊鐘樓的機械鐘。

這幅毗鄰中環天星碼頭的地皮,被視為中區可見將來最後一幅大型商業地,地盤面積約51.6萬平方呎,可建樓面面積約161.46萬平方呎,主要作商業及零售用途。恒地稱,將會投資630億元發展該地皮,包括重置舊天星鐘樓及相關廣場空間,供市民24小時使用,工程將分兩期於2027年及2032年完成。

中環舊天星碼頭位於中環郵政總局對開,因中環灣仔繞道工程於2006年被拆卸。今次賣地章程列明,中標發展商須出資在原址重建一個內設「時間裝置」的鐘樓,高度與前鐘樓一樣為25米,由發展商負責日後的管理和維修,未經批准下不能在鐘樓展示任何廣告。不過,賣地章程規定鐘樓及「時間裝置」的重建要尊重原來設計,但對是否使用當年保留下來的機械鐘、建築用料、顏色等,以及是否沿用當年鐘聲,都無具體規定。

翻查地政總署網上公開的最新招標資訊,今年3月有人向地政總署就賣地章程要求「重建天星鐘樓」一項,查詢舊鐘樓零件現況、相片等資料。署方回覆時表示,有鐘樓的建築圖紙及三維立體模型電子檔案等可供查閱,鐘樓的兩個鐘面、長短針、指針操控桿等零件,目前屬康文署歷史博物館的館藏,買方可向署方申請借出,但署方特別表明,使用舊鐘樓零件在今次招標「並非強制要求」。

翻查資料,舊天星碼頭鐘樓於2006年被清拆時,已屹立維港海畔49載,當時曾掀起一輪示威靜坐絕食運動要求保留建築,有團體擬回購天星鐘樓,並已準備資金和地方,要求政府出價。同時罕有地各大政黨,包括泛民和建制派,均要求暫緩工程。政府不理各大政黨反對,在12月16日的凌晨時分強行清拆。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當時曾指,「中環舊天星碼頭並不是法定古蹟或已評級的歷史建築,其文物價值不足以被考慮作原址保存。」

資料顯示,在當年清拆鐘樓後兩日,英國西敏宮大笨鐘的維修商Thwaites & Reed鐘樓機械高級工程師Neil Brennan Wright獲邀來港,出席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舉行的會議。他檢查天星鐘後表示,「該鐘屬百分之99.9完整,並且質素甚高。若妥為修理,便能完好地運作,並且可以繼續運作多200至300年。」他又指,該鐘由著名鐘錶製造商Dent於1950年代製成,是高質素的三腳電動機械重力鐘,採用鑄鐵框架、銅製齒輪及高質素的不銹鋼心軸,而且是特別為天星碼頭而製造的,他過去8年只遇過2個與天星鐘相似的塔鐘,因此相當罕有,更指是「無價寶」。

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於2007年1月書面回覆立法會提問時表示,政府「了解市民對鐘樓的懷念之情」,已保存舊天星鐘樓組件,「將會在適當的地點重建鐘樓及將銅鐘重新裝嵌」。規劃署於2007年5月曾表示,舊鐘樓所保留的鐘面、銅鐘及機械部分會重新裝嵌於重建後的鐘樓內。

不過,至2017年規劃署公布的規劃大綱,只提到天星鐘樓須「以尊重原來設計的原則」原址重建,沒有再提及重新裝嵌機械鐘,以及設計、用料等方面的規定。

記者向發展局查詢,政府有否要求發展商重建的鐘樓在包括設計、用料等方面要跟拆卸前相同,會否要求發展商重組舊鐘樓的時鐘。局方指,賣地章程中已反映相關要求會跟從3號用地的規劃大綱,明確要求發展商以尊重原來設計的原則,在原址重建舊天星鐘樓,發展商可按既定程序向政府申請借用舊天星鐘樓拆卸後的部分配件,在符合條件下作公開展示用途。

記者向中標的恒地查詢,在重建天星鐘樓的計畫中,會否向政府借用舊鐘樓的鐘面、指針等零件以重組到新鐘樓、新天星鐘樓的用料和設計等將如何在「尊重」原來設計的原則下重建、有沒有設計圖可讓公眾參考,恒地回覆稱可參考相關新聞稿和網上記者會,沒有補充資料可以提供。根據政府新聞處公布的中標設計方案概念圖,可見有一個外觀與舊鐘樓相若的建築物。

另外,根據賣地章程,政府要求發展商負責清拆中環郵政總局,清拆日期不早於2023年9月30日。同時,發展商要出資興建另一個新的地區郵政局,郵政總部辦公室則遷至九龍灣。

隨著政府推出賣地計劃,有民間聲音希望保留郵政總局,有建築師今年5月27日提出保育方案,建議改建為郵政博物館用作公共活動,強調保育與發展並非對立。但政府6月4日表明,注意到有關報道,令人以為郵政總局有可能保留,重申賣地章程要求不可保留郵政總局,否則標書將不被接納。

恒地在中標後的記者會稱,會於相關地皮中間部分的地面和部分地庫重建中環郵政局。

目前郵政總局並未納入歷史建築評級。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蘇彰德於今年6月10日被問及會否對中環郵政總局評級,蘇指現時古諮會工作量相當繁忙,委員有共識暫不處理1970年後落成的建築物。翻查資料,上述共識為古諮會於2013年9月10日會議的決定。古諮會為香港的法定組織,負責鑑定和保護有歷史價值的建築。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認為,政府為建築物進行歷史評級的進度一直不理想,全港有甚麼建築物具保育價值至今仍未掌握,僅大約每10年將一些接近或超過50年的建築物納入等待評審的建築物清單,令政府有誘因趕在建築物滿50年之前清拆。

翻查資料,政府曾於2018年的立法會文件討論中環郵政總局的清拆計畫,當時稱,「樓宇的設計使用年期一般為50年,而現時郵政總局大樓至今已運作約42年。對於超過這年期的樓宇,便需要投放更多資源,以保持樓宇的狀況達至一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