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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道

內地邊防部隊涉佔用香港土地 沙頭角建橋擅自過境

香港沙頭角邊境禁區內一幅面積約兩萬呎土地,被廣東邊防部隊佔用最少6年,並圍封開墾作農田,香港業主並不知情,內地人員更自行建橋過沙頭角河,未經出入境程序進出香港範圍。

內地邊防人員涉嫌越境佔用香港土地。香港沙頭角邊境禁區內一幅面積約兩萬呎土地,被廣東邊防部隊佔用最少6年,並圍封開墾作農田,香港業主並不知情。內地人員更自行建橋過沙頭角河,未經出入境程序進出香港範圍。FactWire傳真社調查期間,目睹部隊人員多次自由進出香港邊境,包括越境倒垃圾。

懷疑被內地邊防部隊佔用的香港土地,位於沙頭角管制站西北面,邊界與深圳鹽田區的廣東邊防六支隊十三中隊的營區接壤。傳真社收到市民投訴展開調查,從航拍畫面可見,沙頭角河一段呈兜形的支流,兜狀底部有一片土地被鐵絲網圍封,範圍內有農田及水池。以香港特別行政區邊境線對比,該土地屬香港境內。利用地理資訊軟件ArcGIS計算,被圍封的土地面積約2.1萬平方呎。

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兩地邊界位處橋的正中間,即過橋一半已經屬越境。

該幅被圍封的土地旁邊,建有一道石屎橋橫跨沙頭角河兩邊。橋的一端通往香港沙頭角禁區內樹林,沒有任何欄柵及邊境管制設施;深圳營區一端則設有鐵閘,位處營區辦公大樓後方。根據地政總署資料,兩地邊界位處橋的正中間,即過橋一半已經屬越境。

記者在營區附近觀察,發現鐵閘長期打開,兩旁沒有如正門設有更亭及有守衛站崗。本月初一個下午,兩名身穿迷彩服的部隊人員拉著黑色垃圾桶,經過鐵閘及石屎橋,到香港境內傾倒垃圾,旁邊至少有四至五堆呈長條形的枯草雜物被棄置香港土地之上。另一日亦有3名身穿迷彩上衣的部隊人員,從香港境內搬運一袋袋物資返回深圳境內,集中放到營區辦公大樓旁。

翻查資料,深圳新聞網2017年6月14日報道指,鹽田區委副書記吳德林率領該區環水局主要負責人等,實地視察沙頭角河治理工作,相片中背景建築及石屎橋與上述環境吻合,而一干人等當時的位置屬香港境內。

至於被圍封的土地,在距離石屎橋不遠的營區網球場內,設有一道閘門可以通往。現場所見,閘門關上但沒有上鎖,閘外豎立著一個簡體字紅色告示牌,標示該土地名為「綠色莊園」。告示牌簡介莊園的歷史和用途,並以「營區的邊角地帶」形容佔用的土地:「2012年在上級黨委機關和鹽田區委區沙頭角辦事處和民政部門的大力關心支持下,中隊官兵將營區的邊角地帶開墾成『綠色莊園』。綠色莊園佔地約2000平方米,分為陸地養殖區、水域養殖區和農副業地,主要養殖有雞、鴨、鵝等家禽和鯉魚、草魚等魚類,種植有通心菜、生菜、水瓜等蔬菜。」綠色莊園面積約2.1萬平方呎,與被圍封的土地面積相若。

翻查Google 衛星圖片,該幅土地2010年11月仍然是一片樹林,沙頭角河道作為深港兩地分界,與香港邊界線重疊。2012年11月,河道以南香港境內的一大片樹林被鏟平,露出泥土,相關地段的河道走線被更改,偏離兩地邊界,由北往南移、繞進香港境內。而河道與邊界之間形成兜形土地的位置,則出現一排排農田,與綠色莊園簡介的開墾時間吻合。

2017年1月,橫跨沙頭角河的石橋還未在衛星圖上出現,之後拍攝到該處的衛星圖已是同年9月,當時土地附近樹林被鏟平。而石屎橋連同一條石屎鋪設的道路已建成,在衛星圖上清晰可見,與2017年6月鹽田領導於香港境內視察治河工程完成的時間吻合。

傳真社就此致電廣東邊防六支隊十三中隊查詢,負責的梁隊長回應記者時稱,綠色莊園在河的北面,沒有越過香港邊境。但記者告知梁河道曾經改道向南移,他表示自己去年底才調派過來,當時河道已經修好,對此並不清楚。

梁隊長解釋,過橋後的地方是緩衝區,不須得到香港准許進入。

對於擅自進入香港境內,並且傾倒垃圾,梁隊長解釋,那些只是樹葉,沒有將垃圾棄置到那地方,又指過橋後的地方是緩衝區,不須得到香港准許進入,「我們發現甚麼偷渡走私,也可以進入這個區域進行抓捕。」他表示,一直有跟沙頭角警署溝通中隊的執法行動,得悉有關情況後,下次與香港警方開會時會就事件進行溝通。

懷疑被佔用並圍封的範圍,位於香港丈量約份第72約地段第185、186、188及191號及213號,涉及五幅私人土地。其中第186號地段為新界葉廷英祖的祖堂地,在沙頭角河改道後,約三份一被納入中隊營區鐵絲網,約三分一被開挖成河道。至於第185號地段的影響更大,該地段面積近1.5萬平方呎,當中七成三面積被納入綠色莊園,連同河道貫穿土地計算,幾乎全部範圍被佔據。

兩塊土地的業主均表示,無收過政府的收地通知,對土地被佔用亦不知情。他們上周五到地政總署北區地政處查詢,發現地政總署亦不知悉相關土地被內地佔用。

北區地政主任黃先生表示,據紀錄香港特區政府在有關位置並沒有進行河道工程,而內地方面則不清楚,「內地政府不可以入香港土地展開工程,如果他們是公司可以越界,但也會聯絡你們(業主)。」不過當他知道內地邊防部門建橋私自進出香港境內,即覺得很奇怪,表示需要進一步了解,並要再次核實香港曾否進行河道工程,以及內地營區是否侵佔香港邊界。

葉廷英祖司理質疑,沙頭角河改道工程需時,港府竟然不知情。

持有186號地段的葉廷英祖,司理葉先生表示,約十年前,警方以山泥傾瀉為由,將附近一帶土地圍封,從此要由警方安排才能進入相關地段,難以知悉土地狀況。他質疑,沙頭角河改道工程需時,港府竟然不知情,亦不滿影響其祖堂地而不被告知,「(工程)如此大陣仗你話政府部門不知道?任何建築地政處都會去查冊,鄉村僭建你們也知道。」

至於影響範圍更大的第185號地段業主邱先生,於1998年3月買入相關土地,他表示,對於土地被內地部門佔用不知如何處理,現在只能等待地政處回覆,估計可能要找律師協助。根據農地政策,若政府收地農地的特惠補償是每呎1,124元的三成,以邱先生的土地為例,整幅土地補償金額約為506萬元。

第191及213地段屬於另一祖堂陳任均祖的土地,司理陳先生表示,從未聽過有人收地或土地被侵佔,需要再向另外兩名司理了解。至於188號地段業主,未能成功聯絡。

傳真社上周就內地邊防部隊營區懷疑越境並佔用本港土地,向警察公共關係科、保安局、地政總署及發展局查詢,均在截稿前未有回覆。

香港與深圳曾於1995年至2006年聯合進行共三期的深圳河治理工程,將工程範圍內的邊防巡邏路及邊防圍網遷移重建,工程竣工後亦有重新劃訂受影響地方的邊界,將原屬深圳的落馬洲河套區撥歸香港。深圳河治理工程範圍覆蓋后海灣至平源河,但未有影響沙頭角河範圍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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