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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規劃署署長凌嘉勤未經公開招聘任大嶼山保育事務統籌 前下屬參與遴選

土木工程拓展署在沒有公開招聘下以合約形式聘請去年11月退休、任內提出發展東大嶼都會的前規劃署署長凌嘉勤出任「保育事務統籌」,而凌嘉勤於規劃署的前下屬曾參與相關遴選工作。

特區政府自去年11月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於土木工程拓展署開設「可持續大嶼辦事處」負責大嶼山發展及保育計劃,但辦事處編制以發展及工程為主導,惹來漠視保育的批評,撥款仍待財務委員會今年10月復會後審議。FactWire傳真社發現土木工程拓展署於今年5月,在沒有公開招聘下,以合約形式聘請去年11月退休、任內提出發展東大嶼都會的前規劃署署長凌嘉勤出任「保育事務統籌」,直屬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而凌嘉勤於規劃署的前下屬曾參與相關遴選工作。

傳真社早前向土木工程拓展署查詢,獲署方回覆確認「保育事務統籌」一職於今年5月開設,「負責就大嶼山保育事務提供策略性建議及統籌相關的保育工作,並支援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之下成立的保育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地區人士、保育人士和環保團體)」。

署方回覆指,該職位合約期為一年,薪酬以時薪、按高級專業人員職位薪酬及相關規定工作時數按比例計算,不設約滿酬金及任何津貼,受聘期間每周工作18小時。高級專業人員職位(即公務員總薪級表第34至44點)頂薪為99,205元及每周工作44小時,以每周工作18小時按比例計算,凌嘉勤出任「保育事務統籌」一職,每月可獲薪酬約40,500元。

翻查資料,「保育事務統籌」一職從沒有進行公開招聘,傳真社透過《公開資料守則》向署方索取職位聘用條件的資料,獲回覆指職位是兼職形式合約崗位,根據「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開設,「申請人須為已退休(但年期不多於三年)或正在放離職前休假並即將退休的首長級城市規劃師職系人員」,因此沒有進行公開招聘。

今年60歲的凌嘉勤,自2012年12月起出任規劃署署長,至去年11月22日開始退休前休假。凌嘉勤在任內有份推動《香港2030+》策略性研究,提出東大嶼都會發展計劃,發展面積預計達1,000公頃、常住人口達40至70萬。傳真社於7月5日到訪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專責事務部位於鰂魚涌的辦公室,希望向凌嘉勤查詢出任「保育事務統籌」事宜,但凌透過辦公室職員拒絕接受訪問。

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專責事務部負責推展「可持續大嶼藍圖」的前期準備工作,現有包括工程師、規劃師在內的約20位專業人員。其中一名高級職員向傳真社解釋,凌嘉勤具豐富規劃經驗和保育熱情,負責就大嶼山保育發展工作提供意見,「是大材小用,他有好多經驗,有些屈就⋯他帶我們去了好多次大嶼山,就哪些位置可以如何做,給我們意見」,又指「他地位特別高、特別超然,所以會直接under(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該職員又表示,若立法會通過撥款開設「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凌嘉勤會繼續為重組後的辦事處提供服務,直至「保育事務統籌」合約崗位至明年5月屆滿,才再視乎其意願商討續約安排。

在傳真社到訪辦公室當日,署方邀請了至少六個關注大嶼山發展的環保團體進行閉門會面,凌嘉勤沒有參與其中。有不願具名的與會環團代表向傳真社透露,會面其間署方積極游說環團支持通過「可持續大嶼辦事處」撥款,不斷強調有意保育大嶼山,但未能提出具體措施。

傳真社其後聯絡署方稱「保育事務統籌」負責支援的「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保育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包括何佩嫻(大澳環境及發展關注協會主席、以個人身份參加)、司馬文(南區區議員、以個人身份參加)和長春社代表蘇國賢,都「不知悉」凌嘉勤出任大嶼山「保育事務統籌」。長春社總監蘇國賢表示不清楚凌嘉勤職位的工作範疇,擔心政府「找一個有發展主導背景的官員出任這個位置,是否真的解決到大家對大嶼山發展的憂慮?」司馬文就指凌過去為政府在大嶼山發展規劃開綠燈,是大嶼山發展的「推廣者和銷售員」(‘promoter and salesperson’),質疑政府是否真心保育。

翻查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的會議紀錄,凌嘉勤在去年11月5日以時任規劃署署長身份、在退休休假前最後一次參加該委員會會議,在會上表示「有需要成立大嶼山發展及保育的專責辦事處,以起動九龍東辦事處為例,專責辦事處的目標明確,並可以整合各部門的工作,令推展各項計劃及項目的成效更好。」

傳真社在今年7月中向土木工程拓展署查詢,為何不透過公開招聘僱用具環境保護或保育專業人士出任保育事務統籌一職?署方直接僱用凌嘉勤從事保育工作會否予人「度身訂造」及政府在大嶼山發展上重發展、輕保育的觀感?

署方在7月18日回覆表示,去年就大嶼山發展進行公眾諮詢時,收到不少要求加強保育的訴求,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為平衡發展與保育決定開設「保育事務統籌」一職。署方又指「擔任該職位的人員須具備規劃及保育方面的相關資格及經驗,亦須非常熟識政府的架構及運作,具備制定和執行政府政策的相關具體經驗等。」因此根據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開設該職位是合適的安排。

傳真社進一步發現,凌嘉勤退休前的下屬、港島規劃專員姜錦燕,早於去年10月獲調職往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出任副處長(專責事務)職位,由首長級薪級第1點升職至首長級薪級第2點,其後有份出任建議僱用凌嘉勤為「保育事務統籌」的遴選工作委員會成員。

根據署方回覆,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在去年10月及今年4月,兩次開設為期六個月的副處長(專責事務)職位。去年10月開設的臨時職位,專責「處理大嶼山發展公眾參與活動所收集的意見、可持續大嶼藍圖的制訂,以及大嶼山交通及接待訪客能力顧問研究合約的採購前期準備工作等」,因牽涉大量規劃工作,故從規劃署借調姜錦燕出任,該職位英文是Deputy Project Manager(Special Duties),於今年4月完結。

今年1月《施政報告》提出大嶼山鄉郊保育政策先導地區工作,署方隨即在4月開設另一副處長(專責事務)職位,英文名稱是Deputy Project Manager(Special Projects),繼續借調姜錦燕出任,「負責統籌、管理及督導」1月份《施政報告》提出的大嶼山鄉郊保育政策先導地區工作,任期至今年10月完結。

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回覆提到「保育事務統籌」一職直屬主管為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與港島及離島拓展處處長及副處長(專責事務)沒有從屬關係,但以保障個人私隱為由,拒絕回覆姜錦燕有否參與僱用凌嘉勤,強調招聘是按公務員事務局指引及機制進行。

公務員事務局2015年11月發出的「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通告及指引,列明「局/部門亦須確保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不會被濫用,並在其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的聘用受到質詢時,提出理據或作出解釋」、「局/部門應妥善考慮或作出適當安排,以防範任何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和避免有偏袒某個或某些人選之嫌」。

傳真社援引該通告再追問,署方至7月24日回覆透露,聘請凌嘉勤任「保育事務統籌」的遴選工作由一個委員會負責,成員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林世雄、港島及離島拓展處處長李鉅標及副處長(專責事務)姜錦燕。

署方指委員會「按預先設定的客觀準則作出評審,並建議僱用凌嘉勤」,是基於姜錦燕對規劃及保育的經驗而指派她參與委員會的工作,姜「沒有建議開設該新增職位、也沒有參與制定聘任資格及準則,而且亦沒有獲授權可以批准聘用任何人士出任此職位」。署方強調「保育事務統籌」須具備規劃及保育經驗、熟悉政府架構和運作等,最後由署長批准僱用並在今年3月向凌嘉勤發出聘請書。

土木工程拓展署去年11月22日就「可持續大嶼辦事處」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到其中一名增設的首長級職位,屬薪級第2點、由政府城市規劃師出任的副處長,負責規劃及保育事務。根據該署的組織結構資料,港島及離島拓展處原本只設有一名首長級薪級第2點的副處長。

傳真社向署方查詢,港島及離島拓展處新開設的副處長(專責事務)是否將於立法會通過撥款後,調任為「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副處長,署方回覆指「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成立,還需要經過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有關副處長(專責事務)會否出任為辦事處的副處長(規劃及保育)一職,我們會適時審視部門的人手,現階段未有任何確實安排」,又預計辦事處成立後將有大約100名工作人員(包括署内調配的人員)。

立法會人事編制委員會今年4月底開始審議「可持續大嶼辦事處」的撥款申請,涉及每年以790萬元增設4個首長級編制職位。辦事處另設11個專業人員職位,主要為建築師和工程師,當中只有一名林務主任執行保育職務,被批評重發展而輕保育。人事編制委員會至6月初至少三次討論有關撥款申請,當局一直沒有提及以合約形式聘請凌嘉勤出任保育事務統籌一職及其具體職責。

凌嘉勤自2012年12月起出任規劃署署長,屬首長級薪級點第5點,頂薪為23.3萬元。根據公務員現行離職制度,該薪級點在停止職務後的12個月為禁制期,除非獲公務員事務局豁免,否則不能從事外間工作,而正式離職後的2年為管制期,須向局方申請及獲批准才可轉職私人機構。政府以「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聘用的合約職位,則不在此限。

凌嘉勤退休後獲聘為大嶼山「保育事務統籌」時序表。(傳真社製圖,資料來源:土木工程拓展署、傳真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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