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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拒公開郊野公園研究外部顧問名單 申訴專員公署:「不敢苟同」

房協2017年為政府研究郊野公園作房屋用途可行性,曾成立12人的外部顧問小組(下稱小組),傳真社去年開始向房協索取小組名單,惟房協多次以沒有成員同意為由拒絕。

(傳真社2019年1月30日更新)

房協回覆傳真社表示,知悉香港申訴專員公署已就有關投訴完成調查,就調查報告中建議「最少應公開没有反對公開其身份的顧問名單」,房協早前再次諮詢外部顧問小組成員的意願,當中有5位成員同意公開其身份。

該在名成員包括香港中文大學理學院地球系統科學課程助理教授戴沛權、香港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副系主任(研究)兼建築法碩士課程主任陳漢雲、香港理工大學建築及房地產學系助理教授容曉君博士、香港城市大學化學系生物講座教授譚鳳儀,及香港浸會大學理學院生物系講師宋亦希博士(現職:香港大學助理教授(研究))。

房協在回覆中又指,房協是依據《香港房屋協會法團條例》成立的非牟利法定機構,有權自行制訂合適的「公開資料守則」,以處理公眾索取資料的要求,「事實上,我們一直切實執行「公開資料守則」,確保個案獲得適切的跟進。本會希望閣下明白,基於尊重私隱原則,我們必須得到外部顧問小組成員的同意,方能披露其身份。」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在考慮房協意見完成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房協守則」有明顯不合理之處,不同意房協基於「房協守則」而不需依循公眾利益方向考慮,表示「由公帑支付營運經費的公營機構,負責執行重要的公共職能,理應接受公眾監察。」

特區政府於2017年5月在未經諮詢漁護署豁下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下,突然委託房協進行郊野公園範圍內的邊陲土地研究。房協其後透露已委任8間大學12名學者組成小組,就生態事宜及研究範圍提供意見,唯不願公開學者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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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社香港26日電) – 房協去年為政府研究郊野公園作房屋用途可行性,曾成立12人的外部顧問小組(下稱小組),職責包括訂立生態研究範圍和揀選標書準則。傳真社去年開始向房協索取小組名單,惟房協多次以沒有成員同意為由拒絕。傳真社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署方調查後裁定投訴部分成立,直指「不敢苟同」房協理據,建議房協公開名單亦遭反駁和拒絕。有顧問小組成員向傳真社確認,是房協提出保密小組身份,成員在房協要求下簽訂保密協議,不能公開身份和工作內容。

特區政府於2017年5月,在未經諮詢漁護署豁下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下稱委員會)下,突委託房協進行郊野公園範圍內的邊陲土地研究。房協其後於11月底向委員會簡介研究及首次公開具體研究選址,在會上多次提及為挑選顧問,已委任來自8間大學12名學者組成小組,就生態事宜及研究範圍提供意見。席上兩名委員要求公開學者身份,房協當時透露當中8名從事環境科學、自然科學和地理學科,3名從事城市規劃和房地產學科,1名從事社會科學學科。房協主席黃傑龍又指須先徵得學者同意才可披露他們身份。

傳真社在該會議後至今年4月,多次跟進查詢及引用《公開資料守則》(下稱《守則》),列舉「公眾利益」、「政府委員會或諮詢組織名單均會公開」等理由要求房協公開名單。房協先後以「沒有外部顧問小組成員同意」、資料由第三方提供,「第三方已明確表示或暗示房協不可作進一步披露」為由拒絕。傳真社其後於5月初向申訴專員公署(下稱公署)投訴,公署決定就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在10月底完成調查報告。

根據調查報告,房協在6月及7月回覆公署,指外部顧問職責限於提供生態範疇的專家意見,以協助房協揀選合適顧問公司進行研究,他們的身份與研究無直接關係,「不涉及公眾利益」。「如重點放在外部顧問的身份會混淆公眾視聽」令他們受到外來滋擾,「傳媒少不免會聚焦於他們的背景資料而為他們帶來無形壓力,妨礙坦率討論」。房協又指在17年12月初向顧問發出電郵,一直未收到成員確認允許向傳媒公開其身份。

公署在8月中完成調查報告草擬本,提出多項理據反駁房協解釋。公署首先指出小組名單是由房協決定和彙編,房協不應視之為「第三者提供的資料」。對於房協指小組身份不涉公眾利益,公署表示「不敢苛同」,指出小組意見對顧問標書內有關生態環境研究部分的範圍以及評核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郊野公園委員會成員亦關注他們的身份。

公署又指出政府在制定政策過程中,向公眾交代諮詢人員或顧問名單「並不罕見」,認為房協公開小組名單可讓公眾對研究更有信心,也「有助公眾監察有關成員有否利益衝突」。至於房協認為公開名單會令傳媒聚焦,公署直指房協不應考慮申請人索取資料的目的,即使傳媒關注也「無可厚非」,「難以理解」為何會為顧問帶來滋擾。

「實在看不到有甚麼理由,房協對有關外部顧問的身份要如此諱莫如深。」

有關調查又發現,無資料顯示外部顧問曾主動對公開其身份表示關注,「實在看不到有甚麼理由,房協對有關外部顧問的身份要如此諱莫如深」。公署更進一步披露,房協向顧問查詢意願時,指出除非獲書面同意否則不會公開資料,「有關查詢的設定有明顯的引導性和方向性,反映房協傾向不公開有關顧問的身份。」公署其後建議房協再諮詢小組並通知他們署方的看法,除非成員不同意並提供充分理據說明披露其身份可能造成的損害超過公眾利益,否則房協應向傳真社公開成員名單。

房協其後在9月底向公署表示「不同意」署方的評論,原因包括房協自訂的「公開資料守則」與政府《守則》不同,公署以《守則》審理房協做法是「不公和不合理」。房協與小組達成不公開名單的共識,若未得到同意披露可能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顧問參與的純屬該會的內部事務,亦不涉及公眾利益。」

對於公署建議再次諮詢小組、考慮公眾利益是否超過可造成損害,房協反駁指「房協守則」沒有相關條款,「不須依循公眾利益的方向考慮投訴人的訴求」,又重申「顧問參與的純屬該會的內部事務,亦不涉及公眾利益。」房協又表示在今年9月初再次諮詢12位學者的意見,共獲得5位持不同立場的回覆,另外7位就未有如期回應,由於大多數顧問未表示同意故不會公開小組名單。

公署在考慮房協意見完成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房協守則」有明顯不合理之處,不同意房協基於「房協守則」而不需依循公眾利益方向考慮,表示「由公帑支付營運經費的公營機構,負責執行重要的公共職能,理應接受公眾監察。」署方又認為房協提到5位學者的回覆持不同立場,顯示當中有成員對公開身份並無異議,房協應可披露其身份,對房協以「大多數顧問未有回應」 而一律不公開,表示「值得商榷」。署方又指若房協在邀請顧問時一早告知他們的身份會被公開,便不會有觸犯私隱的憂慮。

傳真社在收到公署的調查報告後,向本港各大學多名環境科學、地理學、房地產及城市規劃學者查詢。其中,多名明確反對郊野公園發展研究的學者,包括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人稱「樹博士」的詹志勇、漁護署前助理署長王福義、環境諮詢委員會前主席林健枝等等,都表示從未獲邀加入外部顧問小組。

傳真社最終確認到幾名小組成員的身份,他們表示受房協要求所簽訂的保密協議限制,不能公開對外透露自己身份以及工作內容。幾名成員都確認,房協在向院校邀請學者加入時,已主動提出不會公開他們的身份,在第一次會議時再主動重申有關安排,他們是被動接受。

有成員表示不覺得公開小組名單有問題,「不是我們不想公開讓市民知道,是房協一早這樣安排而大家又同意了」。也有成員表示不知道公署曾介入和裁定房協應公開名單,認為整個研究過程本應「公開透明」,現時局面「有點奇怪和不理想」。

房協拒公開郊野公園研究外部顧問名單時序表

2017年5月,特區政府在該屆任期即將完結前,委託屬公營機構的房協出資研究兩幅位於元朗大欖郊野公園內及馬鞍山郊野公園內(水泉澳邨旁)、面積分別約20公頃的用地,被質疑是重大政策改變,惹來繞過立法會和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的批評。房協回應各界質疑時,多次重申研究「無預設立場」。房協於今年4月底委聘顧問公司展開首階段基線研究,包括生態評估和建屋可行性研究,預期需時14個月完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任後提出「土地大辯論」,在去年9月成立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就12項建議進行諮詢,其中包括發展郊野公園。該小組於今年9月24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初步觀察,在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地帶部分,引述有市民認為社會應抱持開放態度探討、有基層團體支持發展以興建公營房屋,以及反對人士擔心先例一開會造成難以逆轉的環境破壞。小組亦提到房協會就兩個邊陲地帶進行生態及技術研究以提供客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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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  東方日報  信報  星島日報  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