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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社取得棄英籍官方蓋章樣式 與梁君彥申請文件相符

經民聯工業界(第一)議員梁君彥去年在出選立法會主席一職過程中,因棄英籍問題備受爭議。FactWire傳真社自去年10月起多次引用英國《資訊自由法》向英國內政部查詢,歷時九個月終獲完整答覆,包括蓋章樣式及申請時間的統計資料。

經民聯工業界(第一)議員梁君彥去年在出選立法會主席一職過程中,因棄英籍問題備受爭議。當時有輿論質疑梁君彥《國籍放棄聲明》蓋章的真偽,以及其申請在短短一周內完成是否獲中國政府介入。FactWire傳真社自去年10月起多次引用英國《資訊自由法》向英國內政部查詢,歷時九個月終獲完整答覆,包括蓋章樣式及申請時間的統計資料。資料顯示,梁君彥的《聲明》蓋章與官方樣式相符,而梁的申請在8日獲批,在同一年度,有5宗申請在7日內獲批,175宗在8日至30日內完成。

梁君彥於立法會主席選舉當天(2016年10月12日)曾向傳媒展示《國籍放棄聲明》(下稱《聲明》),文件顯示梁於9月22日向英國申請放棄英籍,獲內政部於9月30日蓋章確認。傳真社於去年10月15日起,多次向英國內政部查詢,包括梁君彥所展示的《聲明》蓋章格式是否真確? 放棄國籍申請一般需時多久? 為何梁君彥能於約一星期完成申請? 過程中曾否有中國政府介入? 內政部新聞辦公室一概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

傳真社因此引用英國《資訊自由法》索取《聲明》的有效格式如蓋章樣式、官員簽署的位置、放棄英國國籍申請的處理時間以及個案統計資料。英國內政部簽證及移民署於去年11月初回覆指「基於保護個人資料」不會公開個人相關資料,但補充「《聲明》沒有特定格式,只要在《聲明》上載有蓋章及官員簽署,無論在任何位置都能被確認」。回覆又指,「放棄國籍申請在任何階段都可獲優先考慮」、「如果放棄國籍申請有指定必須在某日前完成,申請一般會在該日子前完成處理。若申請者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部門能在接收個案後48小時內完成」。

傳真社曾向立法會秘書處公共資訊部查詢,秘書處回應指「沒有就梁君彥議員參選立法會主席一事,代表梁議員接觸過任何海外政府機關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文件」。

由於英國內政部簽證及移民署在回覆中沒有提供蓋章樣式及個案統計資料,傳真社其後再次引用《資訊自由法》,署方在去年12月中向傳真社承認「未能按法律規定提供回覆」,需要延期處理,歷時逾半年至今年6月中終提供完整答覆。

傳真社將英國內政部提供的蓋章樣式,與10月12日梁君彥展示的《聲明》比對,發現兩者的蓋章在款式和字型上相符。根據署方提供的定義,梁君彥於去年9月22日申請棄籍及於9月30日獲批准,個案歷時8日。內政部簽證及移民署提供的統計資料顯示(註:所有數字調整至最接近的5宗,詳見附表),在2016年度共485宗申請棄英籍個案中,只有5宗能在7日內完成審批,有175宗能在8日至30日內完成,佔所有個案約三成半,其餘近四成個案需時31日至60日,兩成個案需時超過60日。至於在2015年度,只有1或2宗個案在兩日內完成審批,沒有個案在3日至7日內完成,另有50宗佔百分之8申請能於8日至30日內完成。

《基本法》第7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主席由年滿40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一直有意參選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在去年10月3日獲建制派支持出選後,向傳媒承認自己於9月初立法會選舉後已放棄英國護照,但在立法會主席提名期結束前(10月5日午夜),一直未能出示正式文件證明已完成相關程序,參選主席的資格備受質疑。

立法會主席選舉當天(10月12日)下午近4時,梁君彥稱收到由英國內政部寄出的文件,在傳媒面前打開和展示《國籍放棄聲明》,顯示梁君彥於9月22日向英國申請放棄國籍,於9月30日獲蓋章確認。該《聲明》的蓋章位置被質疑有別於正常情況,官員的簽署與蓋章並沒有重疊,惹來文件真偽的爭議。

傳真社在10月中親赴英國調查有關事件,到訪倫敦和位於利物浦市內、負責處理國籍申請的內政部簽證及移民署。一名不願透露姓名、負責處理國籍申請的職員向記者表示,棄籍申請一般需時兩個月處理。記者又親身接觸到向梁君彥發出內政部信件的職員,對方拒絕就事件回應記者查詢。